晚育产假是多久
晚育假的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一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晚育假,例如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这样晚育假期总天数可以达到158天。
需要注意的是,晚婚晚育假目前已经取消,婚假和产假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执行。因此,建议查询当地最新的政策规定,以获取最准确的晚育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