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田地建房
在田里建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农户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申请时需要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村民小组讨论和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和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受理审核
乡镇政府相关窗口、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联合负责审查,审核材料包括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等。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镇政府审批
乡镇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放样和验收发证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如果涉及到占用农用地,务必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咨询当地村委会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的申请表格和流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