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在离婚时,以下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一方的婚前财产:
这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些费用是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某些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些财产也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这包括夫妻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具有明显个人性质的物品,如衣物、化妆品、个人饰品等。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以及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分割的其他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某些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这些财产也应按照约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出的财产类型是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财产的分割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对某些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