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部包括哪些
法院干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法官
负责审理和裁判案件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等。
书记员
负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以及法庭开庭过程的文字记录工作。
法警
负责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法医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准确、及时地为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
司法行政人员
后勤辅助人员,主要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辅助法院的行政工作。
审判委员会委员
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负责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
副院长
辅助院长进行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审判委员会的成员。
庭长
每个庭的负责人,负责此庭下的所有法官的案子的总体领导工作,并在疑难杂症案件时组织本庭法官进行集体讨论。
助理审判员
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这些职务共同构成了法院的完整架构,确保司法工作的公正、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