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提前多少天
工期索赔的时间限制是 28天。具体规定如下:
1.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索赔的事由。如果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点开始计算,还是从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时间点开始计算,承包人都需要在 28天内完成工期索赔的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