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什么情况下扣分
开车时以下情况会被扣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这类车辆超载20%以上,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这些行为一次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车辆证件,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超速行驶,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占用应急车道,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一次记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不按规定会车,一次记1分。
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或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
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暂扣期间驾驶,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反交通信号灯,一次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或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超速行驶,一次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超载,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一次记6分。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在低能见度条件下不按规定行驶,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
运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运载危险物品未悬挂警示标志,一次记6分。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补领驾驶证时隐瞒、欺骗,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一次记3分。
以上是开车时可能扣分的情况,希望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