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里哪些纳税
在我国,员工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工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员工的基本工资属于应税收入。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些收入在减去基本费用(如每月6万元的减除费用)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按照上述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奖金:
包括年终奖、季度奖等,均属于应税收入。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则按照综合所得的计算方法确定应纳税额。综合所得的计算方法如前所述。
加班费:
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属于应税收入。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相同,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应纳税额。
津贴和补贴:
如交通补贴、餐补等,视具体情况可能属于应税收入。一般来说,如果是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补贴,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例如,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总结起来,需要纳税的工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和津贴及补贴。具体纳税额度的计算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进行计算。建议员工和雇主都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税法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