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义务有哪些
在职业卫生方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承担一系列义务,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健康与安全。以下是主要的职业卫生义务:
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义务
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用,保障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
履行职业危害告知和培训教育义务: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主动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掌握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用品的方法,并组织职业伤害防治工作。
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并通过多种方式告知职工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评价。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相关费用。
职业危害申报和报告:
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和检测、评价结果。
其他义务:
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义务
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照指导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及时报告不安全因素或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依法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及时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
这些义务旨在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