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当企业破产时,员工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以下补偿:
工资补偿:
包括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未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补偿:
涉及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这些费用应由企业在破产清算中优先支付。
经济补偿金:
根据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他补偿:
可能包括未付的医疗费用、工伤补助和抚恤金等劳动报酬,以及应计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清偿上述员工应得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员工可能无法获得全部补偿,具体情况需根据破产清算的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