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兵有什么要求
护理兵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年龄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24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身体条件
视力良好,无大病,无文身,政审合格。
体重和身高需符合军队标准,男性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0%,也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15%,也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与其他疾病。
专业资格
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需要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专业知识,包括基本军事训练。
其他要求
征兵过程中需要通过征兵机构的审核。
对于护理兵,尤其是军队医院招收的非现役护理工作人员,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军队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护理兵具备必要的身体素质和专业知识,以适应军队环境并提供有效的医疗支持。如果你有意愿成为护理兵,建议提前了解并满足这些要求,以提高入伍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