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材料如何准备
立案材料准备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民事案件立案材料
起诉状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起诉状份数:比被告人数多一份。
原告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明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证据材料
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证据材料应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他人诉讼,需提供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委托律师诉讼,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其他材料
受理案件通知书。
送达回证和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如被告为单位,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刑事案件立案材料
起诉状
公诉案件:检察院的起诉书。
自诉案件:起诉状正本及副本,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材料。
身份证明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证据材料
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证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报案材料、法医鉴定等。
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代为起诉的,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遵循法院的具体要求和格式。
证据材料应充分全面,以支持诉讼请求。
如有疑问,可咨询法院工作人员或专业律师。
请根据案件性质和法院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立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