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结婚拿什么证件
集体户结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现役军人需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军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背景为红色);
再婚(复婚)的还需提交本人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一审判决的需提供法院生效证明;
集体户口需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和有效的,以便顺利完成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