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去哪里申请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的申请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受理与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公示与审核: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的信息将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
审批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此外,如果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低保前,先了解当地的低保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