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哪些可以报销多少
工伤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包括诊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等,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异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产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时,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劳动能力鉴定费: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
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并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是顺利报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