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如何审核低保
2017年农村个人低保申请流程如下:
户主提出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低保条件。
入户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入户核查,以确认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家庭经济状况。
民主评议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会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
公示
初审通过后,村民委员会会将申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乡镇(园区)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进行核实,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
二次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在上报材料前,会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确认申请人的资格。
县民政局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的申请材料后,会进行最终审批,并在5天内办结审批手续。
审核
县级民政部门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符合低保条件。
公布批准对象
审批通过后,县级民政部门会公布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包括户主姓名、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补助金额等信息。
发证
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县级民政部门会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建议在申请低保时,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