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立小额诉讼
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诉讼效率:
小额诉讼程序简化了诉讼流程,缩短了审理期限,使得小额民事纠纷能够迅速得到解决。这不仅有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能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保障当事人权益:
虽然小额诉讼程序简化了程序,但并没有削弱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相反,它通过一审终审、当庭宣判等方式,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促进社会和谐:
小额诉讼程序的快速、便捷特点,有助于减少因小额纠纷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缓解司法资源压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民事案件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成为普遍矛盾。小额诉讼程序能够迅速解决大量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从而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提高司法效率。
满足民众司法需求:
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小额诉讼程序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方式,满足了民众对高效、经济司法服务的需求。
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处理数额很小、案情很简单的案件,可以合理分配有限的司法资源,将资源集中在更为复杂和重要的案件上,从而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
综上所述,建立小额诉讼程序旨在通过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多方面优势,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并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