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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哪些收支必须公开

物业服务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以下收支情况必须向业主公开:

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记录:

这些文件是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物业服务合同及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业主有权了解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以及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应当公开。

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

这些信息有助于业主了解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费用构成。

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包括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费用等,应当定期公示。

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如共有部分的出租、经营所得等收支情况应当公开。

物业管理财务报告的定期提供:

包括收支情况、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的定期报告。

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根据具体情况和业主的请求,可能还需要公开其他相关信息。

总结来说,物业服务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业主公开上述收支情况,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开这些信息,并在物业公司拒绝公开时,有权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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