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归哪个部委管
就业问题的管理部门涉及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具体如下:
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
负责本地区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毕业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就业报到证的签发和管理、毕业生接收工作等。
教育部门
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意见,组织协调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和毕业生就业市场,编制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发布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承担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负责残疾人就业的管理、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妇女联合会
负责妇女就业的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就业问题由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共同管理,具体职责划分明确,以确保就业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协调。建议您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向当地人社局或相关部委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