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授权可以做什么
特别授权是指 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在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可以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以下内容:
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人可以代表委托人承认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这是特别授权代理的重要权限之一。
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代理人有权决定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这是特别授权代理中非常关键的权限。
代为和解:
代理人可以代表委托人与对方进行和解,并协助达成和解协议。
代为反诉: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代理人可以代表委托人提起反诉。
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代理人可以代表委托人提出上诉或申请撤回上诉,这是特别授权代理中涉及上诉程序的重要权限。
特别授权代理的主要目的是在涉及当事人重大实体利益的情况下,赋予代理人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以便更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特别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并且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详细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则法律上只认为是一般授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