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您丢失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携带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工作人员会调出您的离婚档案,并根据您的申请,复印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补办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与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
如果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并加盖公章。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