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提供什么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起诉书
提起诉讼的基本文件,详细写明请求事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尾部署名或盖公章。
证据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证据清单:提交书证时,填写一式两份,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
原告身份证件
原告是公民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被告身份证明材料
用于证明被告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登记信息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诉讼时,提交授权明确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诉讼费用
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证据来源等。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材料提前准备齐全,避免立案时因材料缺失而延误。
咨询律师:在起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材料符合法律要求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核对材料:在提交材料前,仔细核对每一项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