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怎么改
更改人名字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变更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充分说明改名的理由。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共同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单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准备材料
携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若涉及收养关系变更,则需携带收养证。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派出所户籍科,由派出所进行初步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与审批
户口登记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或单位的证明、个人承诺等。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得到通知,并可以开始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办理新证件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并申请新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改名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个人权益问题,如银行卡、社保、医保等,因此在改名前应提前处理好相关事宜。
改名申请一旦批准,原名字将会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户籍科人员的良好沟通,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若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详细帮助。